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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项举措确保“两节”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

为加强“中秋、国庆”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吃上“放心水产品”,过上欢乐、祥和、安全的佳节,我局四项举措保“两节”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。
一是加强督查考核,严格责任落实。依托食品安全“双城联创”工作,于节前强化对各区市属地监管情况进行督查,将两节期间监管工作成效纳入年底工作考核,确保监管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,保证全市水产品两节期间生产和消费安全。
二是加大监督力度,严格质量执法。对全市养殖场所进行抽查,实地检查养殖户水产品生产中使用渔药、饲料和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。指导渔民在产品上市前严格实行休药期,严格把好产地准出关,确保销售产品可追溯,保障水产品安全供给,实现水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稳定。检查中没有发现养殖户有使用违禁渔药和违规投入品。另外,抽检主产对虾、海参、大菱鲆等水产品样品24批次,水产品样品检验合格率100%。
三是加强组织协调,保证监管质量。加强与市畜牧局、公安局、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合作,对重点水产品发市场和渔药、饲料投入品开展风险监测,做好监测信息报送及共享,共同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四是加大宣传力度,提高安全意识。利用电视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,深入解读、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,增强公众创城意识,提升公众参与积极性;对水产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轮训和技术指导,发放健康养殖技术资料和法律法规明白纸,引导企业健全水产健康养殖生产制度和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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